全市农村符合“五保”供养条件的对象有18399人,集中供养率达到23.7%,其中,分散供养对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,集中供养标准达到160元。到5月底,全市完成新(改)建敬老院4所,新增床位240张,分别占目标任务的23.5%、20%。面对5.12地震灾害造成部分分散五保对象住房损毁的实际情况,积极向省厅申报了新建10所中心敬老院的规划,并计划对13所受灾的敬老院采取维修、加固,改建等办法进行修复。同时,采取多种措施,对分散供养对象的危房及时进行修缮、改造或重建,确保其居住安全。为五保对象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。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,全额资助农村“五保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,帮助其享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,全市已资助18399名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,资助资金55.2万元。将全部“五保”对象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,优先享受医疗救助待遇,南江、通江等地方还按月发放了5-10元的门诊医疗补助,“五保”对象凭救助卡到就近医疗机构就医,到6月中旬,已有农村五保对象1868人享受了农村医疗救助,救助金额72.7万元。 |